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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接到一通自北縣某分局警佐打來的電話,
內容是有位智能障礙的嫌犯,
在移送地撿前檢官要求該疑犯能有律師陪同問訊,
顆顆,檢警第一次偵訊陪同專案已經好久沒接到申請,
壞消息是疑犯的人權仍被忽略、警方在培訓時有關刑訴應用這領域似有加強空間,
好消息是恭喜該名嫌犯遇到一位不錯的檢官。
疑犯不該有人權?
請注意是"疑"犯....
講到這不免提到廢死聯盟...
要戰了!要戰了!要戰了!~~~
OTT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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